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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4 · 排期表

特殊移民(EB-4)

排期表 · EB-4 · 2026年10月

官方
出生地最終裁決日期與上月相比遞件日期
所有國家(含台灣)——2025年1月1日
中國大陸出生——2025年1月1日
印度——2025年1月1日
墨西哥——2025年1月1日
菲律賓——2025年1月1日

移民局 2026年10月 接受以「遞件日期」表遞交職業移民 I-485。

EB-4 · 排期日期走勢 (最終裁決日期)
所有國家(含台灣)中國大陸出生印度
無排期(C)2010-012013-032016-062019-092022-1215/1017/0318/0820/0121/0622/1124/0425/0926/09

在美國境內申請(I-485)

高可信度 如果你人在美國,有簽證名額時就用 I-485 申請綠卡,在美國的每位家人都要各自送 I-485。廣播人員要在移民局核准 I-360 之後才送。移民局允許依 INA 101(a)(27)(K) 申請的特定美軍成員,以及國際組織特殊移民員工或其家屬,把 I-485 和 I-360 一起送(同時送件,concurrent filing)。其他類別依法規只能在申請案核准後才送 I-485;你的類別能不能同時送件,以 I-360 表格說明為準。[1,2,3]

高可信度 8 CFR 245.1 規定某些人不能調整身分,例如送件時不具合法移民身分,或曾經未經許可工作。部分限制不適用於特定特殊移民,而且各項限制的例外不同。例如,與合法身分有關的限制,不適用於 INA 101(a)(27)(H)、(I) 或 (J) 的特殊移民,其中包括 1978 年的醫師與國際組織特殊移民;兩項與未經許可工作有關的限制中,一項另外也不適用於依 INA 101(a)(27)(K) 申請的美軍成員,另一項則只豁免 (H) 與 (J) 這兩種特殊移民。如果你持 G 身分,必須先簽署並送出 INA 247(b) 規定的書面棄權聲明(waiver)。哪些規定適用於你的經歷,可以請移民律師判斷。[4]

I-485 審理期間,一般可以申請工作許可(I-765)與回美證(advance parole,I-131),也就是事先取得出國後再入境美國的許可。[1,5]

在海外申請

高可信度 如果你住在美國境外,移民局會把核准的 I-360 轉給美國國務院,由領事館辦理特殊移民簽證。美國政府海外僱員則只跟美國國務院打交道:依法,他們的申請(DS-1884)只能向美國國務卿提出,而且必須在身分已獲推薦並核准之後。[1,6]

本站內容為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建議,也不建立律師與客戶關係,更不預測任何個案的結果。請依個人情況向合格的移民律師確認。

來源

  1. 1.Green Card for a Broadcaster - USCISUSCIS · 政府機關網頁 ·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
  2. 2.Concurrent Filing of Form I-485USCIS · 政府機關網頁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3. 3.8 CFR 245.2 — Application (adjustment of status)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4. 4.8 CFR 245.1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
  5. 5.Green Card fo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Employees - USCISUSCIS · 政府機關網頁 ·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
  6. 6.8 U.S.C. 1154 (INA 204) — Procedure for granting immigrant statusOffice of the Law Revision Counsel, 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 法條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