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A · 流程時間軸
短期農業工作簽證
申請流程
1. 勞工認證
雇主先向勞工部申請臨時勞工認證。紙本申請案,或列出勞工姓名的線上申請案,要等勞工部核准後才能送;線上申請不列名勞工的案件,在勞工部發出受理通知(Notice of Acceptance)後即可送件。[1]
2. 向移民局送申請案
雇主以紙本送 I-129,或線上送 I-129H2A;I-129H2A 不能用紙本申請。一般來說,同一份勞工認證上的勞工可以用一份申請案提出,每份申請案最多列名 25 人,但列名與不列名的勞工不能放在同一份申請案。目前人在美國境內的勞工必須列名。[1,2,3]
3. 簽證
移民局核准申請案後,人在美國境外的勞工向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 H-2A 簽證,再到入境口岸向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申請入境;不需要簽證的勞工直接申請入境。[1]
4. 入境
入境許可的期間是核准的申請案期間,另外在開始前最多 10 天可提早入境前往工作地點,結束後最多 30 天可用來離境或依新的工作機會申請延期(受 3 年上限限制)。除非另有授權,只能在申請案有效期間內工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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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1.H-2A Temporary Agricultural Workers - USCISUSCIS · 政府機關網頁 ·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
- 2.Instructions for Form I-129 (edition 09/09/26)USCIS · 表格/說明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3.8 CFR 214.2(h) - Temporary employees (H-1B)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