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 / J-2 · 流程時間軸
交換訪問者簽證
從 DS-2019 到入境
1. 計畫贊助機構與 DS-2019
DS-2019 由計畫贊助機構的負責官員(RO)或副負責官員(ARO)核發,而且只能透過 SEVIS 產生。簽證核發前,你要在第一頁簽名,其中一項是承諾:若經判定適用兩年返國居住規定,你會遵守。SEVIS 裡的電子紀錄(而不是紙本表格)才是正式紀錄。[1,2]
2. SEVIS 費
簽證面談前到 FMJFee.com 繳交 I-901 SEVIS 費;可以先預約面談再繳費。只有 J-1 本人要繳,J-2 家屬不用。部分類別費用較低,包括暑期打工旅遊、夏令營輔導員與互惠生;計畫編號為 G-1、G-2、G-3、G-7 的政府贊助計畫參加者則免繳。[2]
3. 簽證面談
盡早向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因為面談預約的等待時間不一。面談時要帶已簽名的紙本 DS-2019。核發簽證前,領事官員必須告訴你是否會適用兩年返國居住規定。J-1 簽證一般依 DS-2019 上的計畫期間核發;如果依你國籍的對等原則只能給較短效期,則以較短者為準。[1,2,3]
4. 入境
只要 SEVIS 紀錄是 initial 或 active 狀態,簽證可以在計畫開始日前的任何時間核發;但入境美國的時間不能早於計畫開始日前 30 天;延續中的計畫不受此限。每次入境都要向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官員出示 DS-2019 與簽證。抵達後,計畫贊助機構會更新你的 SEVIS 紀錄,顯示你已入境並向計畫報到(validation)。[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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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1.Exchange Visitors - USCISUSCIS · 政府機關網頁 ·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
- 2.9 FAM 402.5 STUDENTS AND EXCHANGE VISITORS – F, M, AND J VISASU.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Affairs Manual) · 移民局政策手冊 ·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
- 3.22 CFR 41.62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
- 4.22 CFR 62.2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