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 · 流程時間軸
EB-1A 傑出人才
遞件之後
收據通知
移民局會寄出收據通知(I-797)。請妥善保存:上面有你的優先日期,之後若要升級加急處理,也需要附上影本。[1,2,3]
可能的面談或生物辨識
移民局在作出 I-140 決定前,可能要求你面談或採集生物辨識資料。[4]
補件、意圖拒絕或決定
移民局可能直接核准或拒絕,也可能發出補件通知(最長 12 週回覆)或意圖拒絕通知(最長 30 天回覆);缺少必要的初始證據時,也可能不發補件通知就直接拒絕。[5,6]
核准
核准通知代表你符合該類別的資格,但本身並不等於綠卡或工作許可;下一步要看簽證名額。[1,4]
拒絕
拒絕通知會說明理由與能否上訴。多數以 I-290B 提出的上訴或動議,須在決定送達後 30 天內提出;若決定是郵寄送達,則為 33 天。[7,8]
記得更新地址
非美國公民搬家後,須在 10 天內向移民局更新地址。[4]
審理流程與時程
一般會依序經歷的步驟;實際時間因案而異。
準備證據
遞件前先備齊所有初始證據。你必須在遞件日當天就符合資格,之後才有的成就無法補救當時的不足。[5,9]
遞交 I-140
可郵寄或線上遞件。移民局頁面對 I-140、I-907 與 I-485 一起線上送件曾有不同說明。決定送件方式前,請核對各表格現行說明與「可線上遞件的表格」頁面。若簽證名額立即可用,可以同時遞交 I-485。[10,11,12]
收據與優先日期
移民局寄出收據通知(I-797)。EB-1A 的優先日期就是移民局收到合格申請案的日期。[1,3,13]
審查
審查官審閱紀錄後,可能核准、拒絕,或發出補件通知或意圖拒絕通知。有加急處理時,移民局會在 15 個工作天內採取行動。[5,14]
決定
移民局以書面通知決定。核准代表你符合 EB-1A 資格,但本身不會給予永久居民身分或工作許可。[4]
綠卡階段
當你的優先日期在移民局當月指定的排期表上已排到,就可以在美國境內遞交 I-485,或透過國家簽證中心在海外申請移民簽證。[8,15]
移民局公布的處理時間
官方移民局季報的中位數
- I-140 · FY2026 Q3 · 全部辦公室3.9 個月
這是所有 I-140 類別合計;季報沒有把 I-140 按類別分開。
那一季移民局完成的案件,有一半從收件到結案在這個時間以內,另一半花得更久。季報沒有說明是否包含加急處理案件。這跟處理時間查詢網站是不同的計算方式,兩者不互相比較。
你的表格與辦公室的最新處理時間,請直接到移民局查詢: 移民局處理時間查詢
來源: All USCIS Application and Petition Form Types (Fiscal Year 2026, Quarter 3) · 擷取 2026年9月27日
收到補件通知之後
確認期限
通知上會寫明期限。補件通知最長 12 週,審查官也可能給更短的時間;意圖拒絕通知最長 30 天。兩者都不能延長,只有郵寄送達時會另加 3 天。[5,6,9]
一次完整回覆
把所有要求的資料一次寄齊,並附上原始通知。只寄部分資料,移民局會視為你要求依現有紀錄直接作出決定。[5,9]
加急時限重新起算
若你申請了加急處理,移民局收到你的回覆後,會重新起算 15 個工作天。[2,14]
可能結果:核准
回覆的證據足以證明資格時,移民局會核准申請案。[5]
可能結果:再次補件或意圖拒絕
如果回覆內容引發新的疑問,審查官可能再發補件通知或意圖拒絕通知;不過政策要求審查官盡量在一次補件通知中列出所有需要的資料。[9]
可能結果:拒絕
如果紀錄仍不足以證明資格,移民局會拒絕並說明理由;證明你在遞件日之後才符合資格的證據,無法補救。[5,9,16]
錯過期限
移民局可能以放棄申請、依現有紀錄,或兩者兼具為由拒絕。因放棄申請而被拒不能上訴,但可以提出重新審理動議。[5]
被拒之後
一般可以向行政上訴辦公室(AAO)上訴,或以 I-290B(800 美元)提出重新審理動議或重新考慮動議,期限為決定送達後 30 天(郵寄送達為 33 天)。[7,17]
本站內容為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建議,也不建立律師與客戶關係,更不預測任何個案的結果。請依個人情況向合格的移民律師確認。
來源
- 1.Visa Availability and Priority DatesUSCIS · 政府機關網頁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2.How Do I Request Premium Processing? - USCISUSCIS · 政府機關網頁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3.Petition Filing and Processing Procedures for Form I-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USCIS · 政府機關網頁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4.Instructions for Form I-140 (edition 06/07/24)USCIS · 表格/說明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5.8 CFR 103.2 - Submission and adjudication of benefit requests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6.Policy Alert PA-2026-05: Evidence, Requests for Evidence, and Notices of Intent to DenyUSCIS · 移民局政策手冊 · 發布 2026年8月5日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7.I-290B, Notice of Appeal or Motion - USCISUSCIS · 表格/說明 · 查核 2026年10月12日
- 8.Consular ProcessingUSCIS · 政府機關網頁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9.USCIS Policy Manual, Volume 1, Part E, Chapter 6 - EvidenceUSCIS · 移民局政策手冊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10.I-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 USCISUSCIS · 表格/說明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11.8 CFR 245.2 — Application (adjustment of status)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12.Forms Available to File Online - USCISUSCIS · 政府機關網頁 · 查核 2026年10月12日
- 13.8 CFR 204.5 - Petitions for employment-based immigrants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14.8 CFR 106.4 - Premium processing service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15.Adjustment of Status Filing Charts from the Visa BulletinUSCIS · 政府機關網頁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16.8 CFR 103.3 — Denials, appeals, and precedent decisionseCF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17.Fee Schedule (Form G-1055) - USCISUSCIS · 表格/說明 · 查核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