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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總覽DS-160概要

N-8 / N-9特定特殊移民的父母與子女(N 簽證)

給以國際組織或 NATO 特殊移民身分(SK 與 SN 類別)成為永久居民者的特定父母與子女。

重點一覽

申請方式
N 簽證向美國駐外使領館申請,美國國務院指引中提到簽證面談。N 簽證屬於非移民(暫時性)簽證,但該指引表示,其辦理方式與移民簽證相似。領事官員必須確認,你與一位以 SK 或 SN 特殊移民身分成為永久居民(取得綠卡)的人之間,具有合格的親屬關係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1,2]
可停留多久
每次入境最長 3 年,之後每次最多延長 3 年。N 身分所依據的子女,一旦不再符合「子女」的定義(未婚且未滿 21 歲),N 身分就在當天終止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2,3]
家人可以同行嗎
子女可以,歸類為 N-9:N-8 父母的子女符合資格,每位子女的資格都只維持到他不再是「子女」(未婚且未滿 21 歲)為止。詳見下方「誰符合資格」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2,3]
可以工作嗎
可以,工作地點與工作類型都沒有限制;工作許可隨 N 身分而來。證明這項許可的是工作許可卡(EAD),以 Form I-765 申請。工作許可規定中的 N 類別 (a)(7),以及費用表中「第一張工作許可卡免費」的規定,文字寫的都是國際組織(SK 群)的 N-8 與 N-9 親屬,並未提到 NATO(SN 群);如果你的 N 身分是經由 SN 群取得,請向移民局(USCIS)確認適用哪個 EAD 申請類別與費用。詳見下方「停留、延期與工作」
查核 2026年10月22日[3,4,5]
簽證費
22 CFR 22.1 並未點名 N 簽證。該規定對不以申請案為基礎的非移民簽證(E 類除外)收取 $185 申請費,而 N 類別不在免繳的類別之中,因此看來適用這筆費用。另外,依你的國籍,可能還須繳交簽證核發費(互惠費,reciprocity fee)。實際金額請向使領館確認。詳見下方「費用」 解讀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6]

N-8 與 N-9 是什麼

高可信度 N-8 與 N-9 是《移民與國籍法》(INA)中的非移民(暫時性)類別。美國國務院表示,法律設立這兩個類別,是為了在特殊移民的某些父母與子女本身不符合特殊移民資格時,盡量減少家人分離。N 類別連結兩群已成為永久居民的特殊移民。第一群來自某些國際組織(INA 101(a)(27)(I),簽證代號 SK1 至 SK4):退休官員與員工、他們的配偶、現任或前任官員與員工的未婚子女,以及已故官員與員工的遺屬配偶。第二群是比照適用於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的同類人員,以 NATO 取代國際組織,並以 NATO-6 文職身分取代 G-4(國際組織官員、員工及其直系家屬的非移民身分)(INA 101(a)(27)(L),代號 SN1 至 SN4)。這兩群都屬於第四類職業移民(EB-4)的特殊移民。[2,7,8,9,10]

N 簽證官方代號,依 22 CFR 41.12(eCFR 2026 年 10 月 1 日版)
代號類別法律依據
N8經國土安全部(DHS)歸類為 SK3 或 SN3 者的父母INA 101(a)(15)(N)(i)
N9N8 的子女,或經國土安全部(DHS)歸類為 SK1、SK2、SK4、SN1、SN2 或 SN4 者的子女INA 101(a)(15)(N)(ii)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9]
N 身分所連結的特殊移民類別:代號與類別依 22 CFR 42.11;最後一欄依 22 CFR 41.12 對 N8 與 N9 的定義(eCFR 2026 年 10 月 1 日版)。每個類別的法律依據都同時列有 INA 203(b)(4)。
代號類別法律依據可取得 N 身分的家人
SK1國際組織退休員工INA 101(a)(27)(I)(iii)子女(N-9)
SK2SK1 的配偶INA 101(a)(27)(I)(iv)子女(N-9)
SK3SK1 的未婚子女INA 101(a)(27)(I)(i)父母(N-8)
SK4已故國際組織員工的遺屬配偶INA 101(a)(27)(I)(ii)子女(N-9)
SN1NATO-6 退休文職人員INA 101(a)(27)(L)子女(N-9)
SN2SN1 的配偶INA 101(a)(27)(L)子女(N-9)
SN3SN1 的未婚子女INA 101(a)(27)(L)父母(N-8)
SN4已故 NATO-6 文職人員的遺屬配偶INA 101(a)(27)(L)子女(N-9)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8,9]

誰符合資格

  • N-8(父母):某人以現任或前任國際組織官員或員工的未婚子女身分(SK3),或依比照適用於 NATO 的規定(SN3)成為永久居民,此人的父母可以歸類為 N-8;但前提是這位子女仍是「子女」,也就是未婚且未滿 21 歲,而且只在這段期間內有效。[2,3,7]
  • N-9(子女):N-8 父母的子女;或國際組織退休官員或員工(SK1)、其配偶(SK2)、已故官員或員工的遺屬配偶(SK4)的子女;或比照適用於 NATO 的同類人員(SN1、SN2、SN4)的子女。每位子女都只能在仍是「子女」的期間持有 N-9 身分。依法律的定義(INA 101(b)(1)),「子女」是未滿 21 歲、未婚,且屬於所列關係之一的人,例如婚生子女、繼子女(形成繼子女關係的婚姻,須在孩子年滿 18 歲之前締結),或養子女(一般須在未滿 16 歲時被收養,並在養父母的法定監護下、與養父母同住至少兩年)。[3,7,9]

領事官員會確認什麼

  • 證明你與該 SK 或 SN 特殊移民之間親屬關係的文件,須是可查證的民事文件,例如出生證明。[2]
  • 證明你的親人具有 SK 或 SN 身分。如果親人陪你一起去簽證面談,領事官員可以從他的永久居民卡(Form I-551),或貼有美國國土安全部(DHS)註記、顯示已合法入境取得永久居留的護照確認身分。如果親人沒有一起去,你須提供他的姓名、出生日期與出生地,及/或外國人登記號碼(A-number),由領事官員查詢政府紀錄;若領事官員無法確認你的親人目前仍具有 SK 或 SN 身分,會請移民局的聯絡官員協助。[2]
  • 如果你是以 N-8 父母的子女身分申請(由 N 主申請人衍生身分),父母的 N 身分會以一般程序確認;例如,領事官員可以向核發該 N 簽證的使領館查證,父母可以陪你一起去,或者你可以提交父母護照與 N 簽證的影本。[2]

停留、延期與工作

每次以 N 身分入境,停留期間不超過 3 年;延期每次最多核給 3 年。若要停留超過獲准的入境期間,必須依移民局規定的方式與表格申請延長停留,並繳交規定的費用。N 身分所依據的子女一旦不再符合「子女」的定義,N 身分就在當天終止:對 N-8 父母而言,看的是那位特殊移民子女;對 N-9 而言,看的是 N-9 子女本人。[2,3,11]

費用

移民局金額依 G-1055 費用表(2026 年 10 月 7 日版)與 8 CFR 106.2(eCFR 2026 年 10 月 1 日版)。移民局的紙本與線上送件費用不同。
項目金額說明
I-765,第一張工作許可卡(EAD),N-8 或 N-9 適用的 (a)(7) 類別$08 CFR 106.2 與費用表對這一群的文字是:N-8(SK3 的父母)與 N-9(N-8 的子女)
I-765,工作許可卡續期或補發紙本 $520/線上 $470N-8 與 N-9 不在續期或補發免費的名單上。若因移民局的錯誤導致卡片資料有誤,或因移民局或美國郵政(USPS)的錯誤而沒收到卡片,申請補發免費
高可信度查核 2026年10月18日[5,12]
美國國務院簽證費依 22 CFR 22.1(eCFR 2026 年 10 月 1 日版)。22 CFR 22.1 並未點名 N 簽證;以下金額是我們依其類別所做的判讀。
項目金額說明
簽證申請費(美國國務院)每人 $185不以申請案為基礎的非移民簽證(E 類除外)的申請費。22 CFR 22.1 對 H、L、O、P、Q、R、E 與 K 類簽證另訂費用,並對 A、G、C-3、NATO 與外交簽證等類別免收;兩份名單都沒有列出 N 類別。實際金額請向使領館確認
簽證核發費(互惠費,reciprocity fee)依國籍而定(採對等原則)簽證申請人;僅在你的國籍適用時才需繳交
解讀查核 2026年10月18日[6]

N 身分與日後申請綠卡

在其中兩群特殊移民類別中,持有 N 身分的時間可以計入申請綠卡的條件。現任或前任國際組織官員或員工的未婚子女(SK3),須在維持 G-4 或 N 身分期間,於申請簽證或境內調整身分前的七年中,居住並實際身在美國合計至少一半時間,且在 5 歲到 21 歲之間合計至少七年,並最晚在 25 歲生日當天提出申請,才符合資格。遺屬配偶(SK4)同樣適用「七年中至少一半」的規定,另須在該官員或員工過世前,在美國居住並實際身在美國合計至少 15 年,而且申請案(Form I-360)須在過世後六個月內提出。國際組織的退休官員或員工(SK1),法律的居住規定只列出 G-4 身分,沒有列出 N 身分。NATO 的各類別(SN),以 NATO-6 身分取代 G-4。這些綠卡規定詳見 EB-4 頁面;移民律師可以依你家人的實際日期判斷。[7,10,13]

問 WELIVEINUSA Visa

問 WELIVEINUSA Visa

答案來自我們有來源的資料庫與你自己的時間軸,並分成事實、公開數據、推論、未知四類。這個版本沒有使用 AI 模型,超出收錄範圍的問題會老實告訴你「尚未收錄」。

常見問題

我的孩子以 SK3 身分取得綠卡,但現在已滿 21 歲或已婚。我還能取得或保有 N-8 身分嗎?

不行。法律只在那位特殊移民子女仍是「子女」(未婚且未滿 21 歲)的情況下、並在這段期間內,允許父母取得 N-8 身分;而且這位子女一旦不再符合「子女」的定義,N 身分就在當天終止。即使未婚子女最晚可以在 25 歲生日當天申請 SK3 身分,N-8 的規定仍是如此。移民律師可以幫你確認,你的家庭是否適合其他身分。[2,3,7,13]

N 簽證和 NATO 簽證一樣嗎?

不一樣。NATO-1 至 NATO-7 是美國國務院簽證類別表(22 CFR 41.12)中另外的非移民類別,適用於與 NATO 相關的人員:會員國代表及其職員、NATO 官員與專家、依 NATO 協定入境的部隊成員與文職人員,以及私人員工,還有他們的家人。N-8 與 N-9 則是給已經以 SK 或 SN 特殊移民身分成為永久居民者的父母或子女。SN 類別來自 NATO-6 文職人員:SN1 是 NATO-6 退休文職人員,SN2 是其配偶,SN3 是其未婚子女,SN4 是已故 NATO-6 文職人員的遺屬配偶。[8,9]

N 簽證的效期多長?和可以停留多久一樣嗎?

兩者不同。美國國務院指引表示,N-8 或 N-9 簽證的效期,與你的國家互惠表(reciprocity schedule)中 G-4 簽證的效期相同,但你的親屬關係與年齡可能使效期縮短。另外,每次以 N 身分入境,停留期間不超過 3 年,延期每次最多 3 年;N 身分所依據的子女一旦不再是「子女」,N 身分就終止。[2,3]

內容最後審閱: 2026年10月18日 · 一般資訊,不是法律建議。

來源

  1. 1.9 FAM 402.7 FIANCÉ(E) AND OTHER NIV FAMILY MEMBERS PROCESSED AS IF IMMIGRANTS – K AND N VISASU.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Affairs Manual) · 移民局政策手冊 ·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
  2. 2.9 FAM 502.7 OTHER IV AND QUASI-IV CLASSIFICATIONSU.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Affairs Manual) · 移民局政策手冊 ·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
  3. 3.8 CFR 214.2(n) - Certain parents and children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
  4. 4.8 CFR 274a.12 - Classes of aliens authorized to accept employment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5. 5.Fee Schedule (Form G-1055) - USCISUSCIS · 表格/說明 · 查核 2026年10月12日
  6. 6.22 CFR 22.1 - Schedule of fees for consular services (Department of State)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7. 7.8 U.S.C. 1101 (INA 101) - Definitions, incl. 101(a)(15)(E), (H), (L), 101(a)(44), 101(a)(45)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ffice of the Law Revision Counsel · 法條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8. 8.22 CFR 42.11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
  9. 9.22 CFR 41.12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
  10. 10.9 FAM 502.5 SPECIAL IMMIGRANTSU.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Affairs Manual) · 移民局政策手冊 ·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
  11. 11.8 CFR 214.1 - Requirements for admission, extension, and maintenance of status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12. 12.8 CFR 106.2 - USCIS fees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13. 13.Green Card fo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Employees - USCISUSCIS · 政府機關網頁 · 查核 202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