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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 / P-2 / P-3 / P-4 · 加急處理

運動員、藝人與表演者簽證

期限:15 個工作天

輸入日期即可計算。

加急處理

申請人可以用 I-907 為 P-1、P-2 或 P-3 申請案申請加急處理(Premium Processing),移民局也把 P-1S、P-2S、P-3S 支援人員列為適用類別。移民局收到表格與費用後 15 個工作天內,會作出核准、拒絕,或發出補件通知(RFE)或意圖拒絕通知(NOID)。發出補件通知或意圖拒絕通知時,計時會暫停,移民局收到回覆後再重新起算 15 個工作天;如果移民局沒有在時限內處理,會退還加急處理費並繼續審理,但移民局若針對詐欺或不實陳述展開調查,可以不退費,也不必在時限內處理。[1,2]

本站內容為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建議,也不建立律師與客戶關係,更不預測任何個案的結果。請依個人情況向合格的移民律師確認。

來源

  1. 1.8 CFR 106.4 - Premium processing service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2. 2.How Do I Request Premium Processing? - USCISUSCIS · 政府機關網頁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