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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A · 加急處理

L-1A 跨國公司內部調派:經理或高階主管

期限:15 個工作天

輸入日期即可計算。

加急處理(Premium Processing)

加送 I-907 後,移民局必須在 15 個工作天內對 L-1A 申請案做出處理(核准、拒絕,或發出補件通知(RFE)/意圖拒絕通知(NOID)),否則退還 $2,965 加急費。[1,2]

從移民局收到表格與費用時開始計時。收到 RFE 或 NOID 時計時暫停,移民局收到回覆後重新起算 15 個工作天。[1]

L-2 家屬的 I-539 無法申請加急,但和 I-129 一起送件的 I-539 會與申請案同時審理。[2]

本站內容為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建議,也不建立律師與客戶關係,更不預測任何個案的結果。請依個人情況向合格的移民律師確認。

來源

  1. 1.8 CFR 106.4 - Premium processing service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2. 2.How Do I Request Premium Processing? - USCISUSCIS · 政府機關網頁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