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 NIW · 常見補件主題
移民局在質疑什麼、適用什麼法律標準,以及申請人通常提供哪些證據。這是一般資訊,不是針對你個案的回覆策略。
資格條件
- 高等學位與專業相關經驗你是否具有高等學位或同等資格,以及預定的職業是否屬於專業職業。
- 特殊能力你是否符合六項標準中的三項,並在與計畫相關的領域展現明顯高於一般水準的專業。
- 實質價值與國家重要性你的具體計畫是否具有實質價值與國家重要性(Dhanasar 要件一)。
- 具備推進計畫的能力你是否有能力推進你的計畫(Dhanasar 要件二)。
- 整體權衡下豁免對美國有利免除工作邀約與勞工證明的理由,是否勝過要求這些程序的理由(Dhanasar 要件三)。
特定證據
- 界定擬從事的計畫申請案是否清楚描述具體的計畫,而不只是一個職業。
- 推進進度與外界關注的證據是否有證據顯示已為計畫採取行動,以及客戶、使用者、投資人或其他人的關注。
最近的 AAO 上訴決定
官方AAO 決定只包含被拒絕後又上訴的案件。它能說明有些申請為什麼失敗,但不是核准率。
上訴結果(本樣本 145 件,2026年5月15日–2026年8月31日):上訴駁回 94% · 上訴成立 0% · 發回重審 6%「發回重審」是退回服務中心重新決定,不等於核准。
- 2026年8月31日上訴駁回
- 2026年8月31日上訴駁回
- 2026年8月28日上訴駁回
- 2026年8月28日上訴駁回
- 2026年8月26日上訴駁回
- 2026年8月26日上訴駁回
- 2026年8月24日上訴駁回
- 2026年8月24日上訴駁回
- 2026年8月24日上訴駁回
- 2026年8月22日上訴駁回
官方
來源: 移民局 AAO 非判例決定 · 擷取 2026年9月27日
本站內容為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建議,也不建立律師與客戶關係,更不預測任何個案的結果。請依個人情況向合格的移民律師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