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證據
推進進度與外界關注的證據
是否有證據顯示已為計畫採取行動,以及客戶、使用者、投資人或其他人的關注。
移民局在質疑什麼
- 紀錄是否顯示計畫已有進展,以及潛在客戶、使用者、投資人或其他相關單位的關注。[1,2]
法律標準
補件通知通常怎麼寫
- 解讀 這個問題的補件通知通常會要求提供已為計畫採取行動的證據,例如資金、合約、試行計畫、使用者,或有興趣的相關方信函。[2,3]
申請人常提供的證據
- 解讀 已簽署的合約或意向書、投資文件、補助核定、育成中心或加速器的錄取證明、使用者或客戶資料,以及專利或授權,並逐項說明其意義。[2]
回覆常出問題的地方
AAO 對這個問題的決定
-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
計畫的推進進度,以及潛在客戶、使用者、投資人或其他相關單位的關注,是移民局評估「具備推進能力」時考量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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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1.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USCIS 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published in DOJ EOIR Virtual Law Library) · AAO 決定 · 發布 2016年12月27日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2.USCIS Policy Manual, Volume 6, Part F, Chapter 5 — Advanced Degree or Exceptional AbilityUSCIS · 移民局政策手冊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3.USCIS Policy Manual, Volume 1, Part E, Chapter 6 - EvidenceUSCIS · 移民局政策手冊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4.8 CFR 103.2 - Submission and adjudication of benefit requests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