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實質價值與國家重要性
你的具體計畫是否具有實質價值與國家重要性(Dhanasar 要件一)。
移民局在質疑什麼
- 你擬從事的具體計畫,依其未來可能的影響來看,是否具有實質價值與國家重要性。[1,2]
法律標準
補件通知通常怎麼寫
- 解讀 這個問題的補件通知通常會說,紀錄顯示計畫有價值但缺乏國家重要性,例如效益只限於雇主或其客戶,並要求提供更廣泛影響的證據。[2,4]
申請人常提供的證據
- 解讀 計畫的詳細說明,以及更廣泛影響的證據,例如業界廣泛有意採用或授權某項技術、預期的公共衛生效益,或相對於地區規模的大量就業機會。相關政府機關的信函不是必要,但可能有幫助。[2,3]
回覆常出問題的地方
AAO 對這個問題的決定
-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
要件一檢視具體計畫的實質價值與國家重要性;國家重要性取決於未來可能的影響,而不只是地理範圍,實質價值也不要求立即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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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1.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USCIS 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published in DOJ EOIR Virtual Law Library) · AAO 決定 · 發布 2016年12月27日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2.USCIS Policy Manual, Volume 6, Part F, Chapter 5 — Advanced Degree or Exceptional AbilityUSCIS · 移民局政策手冊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3.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Second Preference EB-2 (includes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filing tips)USCIS · 政府機關網頁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4.USCIS Policy Manual, Volume 1, Part E, Chapter 6 - EvidenceUSCIS · 移民局政策手冊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