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 是什麼
H-1B 讓美國雇主以暫時身分聘用你從事專業職業(specialty occupation),也就是至少需要與職務直接相關、特定科系學士學位(或同等資歷)的工作。[1,2,5]
流程有兩個政府關卡:雇主先取得勞工部(DOL)認證的勞工條件申請(LCA),再向移民局(USCIS)遞交 I-129。[1,11]
高可信度 H-1B 不適用《移民與國籍法》(INA)第 214(b) 條的移民意圖推定,所以同時申請綠卡並不衝突。[2,12]
職位符不符合?你符不符合?
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起,法規要求學位必須屬於「直接相關的特定科系」,也就是學位與職務之間有合乎邏輯的關聯。沒有進一步專精的通識學位不夠;但一個職位可以接受多個科系,只要每個科系都與職務直接相關。[1,5,14]
職位至少要符合其中一項
所謂「通常」,是指符合某種類型、標準或常態,不代表一律如此。[1]
你至少要符合其中一項
如果該職業需要州執照,一般要在申請案核准前取得(不一定要在送件時就有);沒有執照,移民局通常會發補件通知(RFE)。[1,5]
送件時,雇主必須證明在申請的起始日有一個真實存在的專業職位;不必列出整段期間的每日工作安排。[5]
若你持有申請公司超過 50% 的股份或擁有多數表決權,仍可申請,但你必須有過半時間從事專業職務,而且第一次申請和第一次延期各自最多只核准 18 個月。[1,5]
勞工條件申請(LCA)與薪資
送 I-129 之前,雇主必須取得勞工部對 ETA-9035 或 9035E 的認證。勞工部認證官會在收件後 7 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1,15]
雇主在 LCA 上承諾的事項
勞工部規定,雇主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你收回 ACWIA 訓練費,包括從薪資中扣除。[16]
提案中的變動:勞工部於 2026 年 3 月 27 日提案,調高 LCA 與 PERM(許多職業移民綠卡需要的永久勞工證)所使用的現行工資等級。目前仍是提案,意見徵詢已於 2026 年 5 月 26 日截止;正式規則生效前,仍適用現行等級。[7,17]
第 14431 號行政命令(2026 年 9 月 18 日簽署、9 月 23 日刊登)要求勞工部、國土安全部與國務院在審理 LCA、申請案、簽證與入境時,考量雇主過去一年內是否裁員,或是否計畫裁員而影響同類美國員工。[18]
行政命令也要求勞工部工資工時處在 30 天內開始檢視過去提交的 LCA 資料,要求各部會與商務部、教育部及小型企業管理局協調,並授權各部會發布執行所需的規則或指引。[18]
名額上限與加權抽選
每個會計年度有 65,000 個新的 H-1B 名額(一般名額,其中包含保留給 H-1B1 的部分),另有 20,000 個給擁有美國院校碩士以上學位的受益人。[1,2,4]
受名額限制的申請案,雇主必須先替你線上登記,每件登記費 $215;只有被抽中的登記才能送件。[19,20,21]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布、2026 年 2 月 27 日生效的最終規則,把原本完全隨機的抽選改為加權抽選,並已用於 FY 2027 年度(登記期間為 2026 年 3 月 4 日至 19 日)。[3,7,21]
加權方式
若聘僱薪資因採用其他合法工資來源而低於 OEWS 第一級,雇主必須選第一級。[3,5]
申請案必須與被抽中的登記一致,包括職業代碼,而且薪資至少要達到登記等級的現行工資。雇主須附上薪資等級依據的證明,以及登記時所用護照的證明。[3,22]
若日後的申請案把薪資降到低於登記等級,藉此在抽選中取得不公平的優勢,移民局可以拒絕或撤銷核准。[3,5]
受名額限制的申請案自 4 月 1 日起可以送件,起始日須為 10 月 1 日或之後,最早只能在起始日前 6 個月送件;送件期間至少 90 天,以抽中通知上所列為準。[4,22]
移民局於 2026 年 7 月 17 日宣布,FY 2027 年度的一般名額與碩士名額都已額滿。[23]
不受名額限制的雇主
以下雇主的申請案不計入名額
即使不是由這類機構直接聘用,只要你至少一半的工作時間在該機構執行職務,且職務直接推動其高等教育或研究任務,也可以不受名額限制。[5]
從不受名額限制的工作轉到受限的雇主,必須經過登記與抽選;在原本的免名額工作持續期間,可以同時為受限雇主兼職。[1]
10 萬美元公告:2026 年 10 月 12 日的進度
2025 年 9 月 19–21 日
第 10973 號公告限制新 H-1B 員工入境,除非申請案附上或補繳 10 萬美元;自 2025 年 9 月 21 日美東夏令時間凌晨 12:01 生效,若未延長則為期 12 個月。[26]
移民局認定須付款的情況
該時點之後送出的新申請案,受益人在美國境外且沒有有效 H-1B 簽證;或申請領事館、入境口岸或登機前通知的案件。若移民局拒絕轉換身分、修正或延期的請求(例如受益人在決定前離境),也適用。[1]
移民局認定不適用的情況
2025 年 9 月 21 日前送出的申請案;先前已核發且仍有效的 H-1B 簽證;以及人在美國境內、獲准轉換身分、修正或延期的案件,即使之後出國憑該核准辦簽證也一樣。[1]
例外
國土安全部長可以基於國家利益給予例外,移民局形容只限於「極其罕見」的情況。[1,7,26]
2026 年 6 月 8 日
在 State of California v. Mullin 一案,麻州聯邦地院判定該政策違法,撤銷國土安全部與國務院執行公告的十項措施(包括移民局備忘錄、H-1B 常見問答與網頁、G-1055 費用表項目,以及 H-1B 付款網站),撤銷範圍為其中要求支付 10 萬美元的部分。[6,27]
2026 年 7 月 24 日
第一巡迴上訴法院駁回政府在上訴期間暫停該判決的聲請。移民局表示國土安全部雖不同意,但在研議下一步期間會遵守法院命令;若命令日後解除,仍打算收取這筆款項。[1,28,29]
2026 年 9 月 18 日
第 11069 號公告(2026 年 9 月 18 日簽署、9 月 23 日刊登)把限制再延長 12 個月,自 2026 年 9 月 21 日美東夏令時間凌晨 12:01 起算,若未再延長,至 2027 年 9 月 21 日為止;國家利益例外的規定不變。[7]
延長後的適用範圍
公告明定,限制適用於須入境才能使用核准申請案的人,包括透過領事館或入境口岸通知、登機前檢查或預檢入境的情況,而且只適用於生效後入境或試圖入境的人。相關部會必須在下一次 H-1B 抽選結束後 30 天內,就是否再延長提出建議。[7]
高可信度 各法院的看法並不一致:在美國商會與美國大學協會提起的另一件訴訟中,華盛頓特區聯邦地院判決政府勝訴。[27]
這筆款項綁在雇主的申請案上;依公告,雇主替境外員工送件前,必須先取得並保存付款證明。[7,26]
可以停留多久
一般每次最多核給 3 年,總計 6 年。[1,5]
在 H-1B 效期內出境超過 24 小時的時間可以「追回」(recapture)加回來,但必須由雇主提出並附日期證明。[5]
用滿 6 年後,必須在美國境外待滿 1 年才能再申請新的 H 或 L,除非符合 AC21 延長規定。[5]
AC21 第 106(a) 條:若你的 PERM 勞工證或 I-140 已送出滿 365 天,可以每次延長 1 年。[1,5]
AC21 第 104(c) 條:若你已有核准的 EB-1、EB-2 或 EB-3 I-140,但因國別或全球配額限制還拿不到移民簽證,可以每次延長最多 3 年。[1,2,5]
如果在延期申請審理期間 I-94 到期,只要是準時送件,你可以繼續為同一雇主工作,最長 240 天。[31]
若雇主在你的獲准停留期滿前解僱你,必須負擔合理的返國交通費;你自行辭職則不適用。[1,5]
換雇主與失業
新雇主正式替你送出一份非輕率(non-frivolous)的 I-129 後,你就可以開始上班;若申請的起始日較晚,則從起始日開始。[1,2,5]
要適用可攜性(portability),你必須曾以 H-1B 身分合法入境或取得該身分、新申請案在獲准停留期滿前送出,而且自上次入境以來沒有非法工作。[5]
新申請案若被拒,依可攜性取得的工作許可隨即終止;只有在原本的工作許可仍有效時,才能回到前雇主工作。[1]
在同一雇主底下若有重大變更,包括搬到需要新 LCA 的工作地點,必須在變更前送出修正或新的申請案。[5]
被裁員或離職後,現行規定給予最多連續 60 天(若 I-94 較早到期,以 I-94 為準)找新身分或離境。國土安全部於 2026 年 9 月 11 日提案取消這個寬限期(意見徵詢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目前仍然有效。[1,32,33]
F-1 學生的 cap-gap
若你持 F-1(包括 OPT 或 STEM OPT),而雇主準時送出一份非輕率、受名額限制、申請轉換身分且起始日落在該會計年度的 H-1B 申請案,你的 F-1 身分與工作許可會自動延長到該會計年度的 4 月 1 日,或申請案的起始日,以較早者為準。[34]
若申請案被退件、拒絕、撤銷或撤回,或轉換身分的請求被拒或撤回,延長即告終止——即使申請案以海外領事館辦理的方式獲准也一樣。[34]
你不能有違反 F-1 身分的紀錄;F-2 家屬也一併適用。2024 年的現代化規則把截止日從 10 月 1 日延後到 4 月 1 日。[14,34]
隨行家屬(H-4)
你的配偶與未滿 21 歲的未婚子女可以取得 H-4 身分,期限與你相同。[1,5]
H-4 身分本身沒有工作許可。只有在你已有核准的 I-140,或已依 AC21 第 106(a)、(b) 條獲准延長 H-1B 時,H-4 配偶才能以 I-765 申請工作許可卡(EAD),而且要拿到 EAD 後才能開始工作。[5,35]
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後送出的延期申請,H-4 EAD 在審理期間不再自動延長;工作許可卡與工作許可在卡片到期日的隔天終止。移民局接受在現有 EAD 到期前 180 天內申請延期。[35,36]
美國最高法院於 2025 年 10 月 14 日拒絕受理 Save Jobs USA v. DHS 案,H-4 EAD 規定因此維持有效。[36,37]
H-4 延期用 I-539 申請,不能加急;但和 H-1B 申請案一起送件的 I-539,會與申請案同時審理。[9]
費用
| 項目 | 金額 | 誰付、何時付 |
|---|---|---|
| 登記費(僅限受名額限制的案件) | 每件登記 $215 | 雇主,登記時 |
| I-129(H-1B) | 紙本 $780/線上 $730 | 雇主 |
| I-129,小型雇主或非營利組織 | $460 | 美國全職約當員工 25 人以下,或符合資格的非營利組織 |
| 庇護計畫費(Asylum Program Fee) | $600/$300/$0 | 每件 I-129:一般/小型雇主/非營利 |
| ACWIA 訓練費 | $1,500;美國全職約當員工 25 人以下為 $750 | 首次申請、同一雇主的第一次延期、更換雇主。免繳:高等教育機構及其相關或附屬非營利機構、非營利或政府研究機構、中小學,以及為上述教育機構的在籍學生提供既定課程相關臨床訓練的非營利機構 |
| 反詐欺費(Fraud Prevention and Detection Fee) | $500 | 首次核給 H-1B 或更換雇主 |
| 9-11 生物辨識費(Public Law 114-113) | $4,000 | 美國員工 50 人以上且超過一半持 H-1B 或 L 的雇主;自 2026 年 9 月 9 日起延期案也要繳;適用於 2027 年 9 月 30 日(含)以前送出的申請;不含未申請延期的修正案 |
| I-907 加急處理 | $2,965 | 自由選擇 |
| I-539(H-4) | 紙本 $470/線上 $420 | 在美國的家屬 |
| I-765(H-4 EAD) | 紙本 $520/線上 $470 | 符合資格的 H-4 配偶 |
| 10 萬美元公告款項 | 移民局仍有列出;執行指引已於 2026 年 6 月 8 日遭法院撤銷 | 見上方公告說明 |
| H 類簽證申請費(領事館) | $205 | 每位申請人;可能另加對等簽證費 |
2026 年 9 月 9 日生效的最終規則,要求符合條件的雇主在延期案也繳 9-11 生物辨識費,包括同一雇主的延期;以前只有需繳反詐欺費的案件才要繳。[13,38]
費用不正確的申請會被退件。H-1B 的 I-129 可以線上送件。[30,40]
要準備的證據
海外簽證面談
核准後,人在海外的員工向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 H-1B 簽證(若需簽證),再向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申請入境。[1]
美國國務院要求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在居住國或國籍國預約面談。[41]
H-1B 與 H-4 申請人被要求把所有社群媒體帳號設為「公開」以供審查;AIT 的公告最近一次更新是 2026 年 9 月 18 日。[41]
依 INA 221(g) 拒簽,代表缺少必要資料或文件,或未符合其他法定要求;補齊後,申請可以重新審理。[12]
常見錯誤
- 職務說明或科系看不出學位與職務之間合乎邏輯的關聯。[5]
- 登記時選了申請案撐不起的薪資等級,或事後調降薪資。[3]
- 登記時填了無效的護照資料,或與受益人實際會用的護照不同。[3,19]
- 同一雇主替同一人送了不只一件登記,結果全部作廢。[19]
- 錯過抽中通知上的送件期限。[22]
- 搬到需要新 LCA 的工作地點,卻沒有先送修正申請。[5]
- 新雇主還沒送件就先去上班。[1,5]
- 缺少必要的初始證據就送件:自 2026 年 8 月 5 日起,移民局可以不先發 RFE 就直接拒絕。[42,43]
- H-4 配偶讓 EAD 過期;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後送的延期申請已經沒有自動延長。[36]
- 用到舊版 I-129:2026 年 11 月 9 日起(以郵戳或線上送出日為準)只接受 09/09/26 版。[11]
常見補件(RFE)主題
以下依移民局適用的規則整理,不代表任何個案的結果。
- 解讀 專業職業:該職位是否真的需要直接相關的特定科系學位。RFE 常要求詳細職務說明、產業證據,或雇主過去招募該職位的紀錄。[5,14]
- 解讀 真實的工作機會與僱傭關係:起始日是否真有工作;派駐第三方時,能顯示實際職務與學位要求的合約或工作訂單。[5]
- 解讀 科系關聯:你的科系如何與職務合乎邏輯地連結,尤其是範圍較廣或跨領域的學位。[1,5]
- 解讀 你的資格:外國學位的同等性,或符合「3 年抵 1 年」標準並有專業受肯定證明的經驗證據。[5]
- 維持身分:證明你一直維持先前身分的薪資紀錄等文件;法規要求每次延期或修正都要附上。[32]
- 高可信度 工作地點:2024 年規則取消了 H 類的行程表要求,但移民局仍可透過實地查核確認工作地點(包括第三方工作地點),也可能要求合約或工作訂單。[5,14]
- 解讀 受名額限制的案件:支持登記時所選薪資等級的證據。[3]
送件之後
LCA 認證
勞工部在收件後 7 個工作日內決定 LCA;認證後的 LCA 要附在 I-129 中一起送。[1,15]
送出 I-129
移民局寄出收件通知。若依可攜性換雇主,可在送件後或申請的起始日(以較晚者為準)開始為新雇主工作。[1,4]
審查與可能的實地查核
移民局可能透過實地查核確認申請內容,包括走訪雇主或第三方的工作地點與訪談;拒絕配合可能導致拒絕或撤銷核准。[5]
結果
移民局可能核准、發出 RFE 或 NOID,或拒絕。若延期案的當事人與事實都和先前相同,移民局會尊重先前的核准,除非先前有重大錯誤、情況有重大改變,或出現新的不利資訊。[32,43]
簽證與入境
人在海外的員工申請簽證後,再向 CBP 申請入境。[1]
收到補件通知(RFE)或意圖拒絕通知(NOID)時
RFE 的期限由移民局訂定,最長 12 週(84 天);NOID 最長 30 天。以郵寄送達時加 3 天。移民局不能延長期限。[42,43,44]
所有資料要一次寄齊。只回覆一部分,移民局會視為請它依現有資料決定;逾期未回覆,可能以放棄論或依現有資料拒絕,或兩者兼有。[43]
有申請加急的話,移民局收到回覆後重新起算 15 個工作天。[8]
申請案被拒時,一般可在 30 天內(郵寄送達為 33 天)以 I-290B 上訴或提出動議;但延期停留的申請被拒,本身不能上訴。[32,45]
官方統計
移民局官方統計
官方裁決核准率 · FY2025
97.9%
核准 406,349 · 拒絕 8,926
▼ 0.1 個百分點 與去年同期相比 (FY2024: 98.0%)
同一期間的核准 ÷(核准 + 拒絕),審理中的案件不計入。一季裡的裁決可能來自更早遞件的案子,所以這是「裁決中核准所占的比例」,不是今天遞件會被核准的機率。
來源: Nonimmigrant Worker Petitions by Case Status and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Fiscal Year 2024, Quarter 4) · 發布 2024年12月16日 · 擷取 2026年9月27日
來源: Nonimmigrant Worker Petitions by Case Status and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Fiscal Year 2025, Quarter 4) · 發布 2026年3月24日 · 擷取 2026年9月27日
審理時間
移民局公布的處理時間
官方移民局季報的中位數
- I-129 · FY2026 Q3 · 全部辦公室9.5 個月
這是所有 I-129 類別合計;季報沒有把 I-129 按類別分開。
那一季移民局完成的案件,有一半從收件到結案在這個時間以內,另一半花得更久。季報沒有說明是否包含加急處理案件。這跟處理時間查詢網站是不同的計算方式,兩者不互相比較。
你的表格與辦公室的最新處理時間,請直接到移民局查詢: 移民局處理時間查詢
來源: All USCIS Application and Petition Form Types (Fiscal Year 2026, Quarter 3) · 擷取 2026年9月27日
近期政策變動
- 2025 年 1 月 17 日:H-1B 現代化規則生效(「直接相關」科系、尊重先前核准、維持身分證明、免名額規定調整、受益人自有公司、實地查核、cap-gap 延到 4 月 1 日)。[14]
- 2026 年 2 月 27 日:加權抽選規則生效,並用於 FY 2027 年度。[3,7]
- 2026 年 3 月 1 日:H-1B 加急處理費調漲為 $2,965。[8,10]
- 2026 年 6 月 8 日與 7 月 24 日:聯邦法院撤銷 10 萬美元款項的執行指引,第一巡迴上訴法院拒絕暫停該判決;上訴仍在進行。[1,6,28]
- 2026 年 8 月 5 日:缺少必要初始證據時,移民局可以不發 RFE/NOID 就拒絕。[42]
- 2026 年 8 月 25 日(提案):所有受名額限制的申請案加收 $103,265。[24]
- 2026 年 9 月 9 日:9-11 生物辨識費(H-1B 為 $4,000)擴及符合條件雇主的延期案。[13]
- 2026 年 9 月 11 日(提案):取消離職後最多 60 天的寬限期。[33]
- 2026 年 9 月 18 日(9 月 23 日刊登):第 11069 號公告把 10 萬美元的入境限制延長至 2027 年 9 月 21 日;第 14431 號行政命令要求在 LCA、申請案、簽證與入境審查中考量裁員情況。[7,18]
- 2026 年 10 月 7 日:移民局更改了紙本 I-129 的郵寄地址。寄到舊地址的,郵戳在 2026 年 11 月 9 日(含)以前仍會收件。[11]
最近的政策變動
官方- Certain DHS Immigration-Related Fees Required by HR-1: Fiscal Year 2027 Adjustments for Inflation2026年10月1日 · Federal Register (federalregister.gov API) · 尚未審閱
- Certain DHS Immigration-Related Fees Required by HR-1: Fiscal Year 2027 Adjustments for Inflation2026年10月1日 · Federal Register (federalregister.gov API) · 尚未審閱
- Fiscal Year 2027 Inflation Adjustment to H.R. 1 Immigration Fees2026年10月1日 · Federal Register (federalregister.gov API) · 尚未審閱
- 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Employment-Based Immigrant Visa, Fifth Preference (EB-5) Fee Rule2026年9月30日 · Federal Register (federalregister.gov API) · 狀態: Final rule · 尚未審閱
- USCIS Announces FY 2027 Inflation Increase for Certain Immigration-Related Fees2026年9月30日 · USCIS alerts RSS feed · 尚未審閱
問 WELIVEINUSA Visa
問 WELIVEINUSA Visa
答案來自我們有來源的資料庫與你自己的時間軸,並分成事實、公開數據、推論、未知四類。這個版本沒有使用 AI 模型,超出收錄範圍的問題會老實告訴你「尚未收錄」。
常見問題
我需要付那 10 萬美元嗎?
高可信度 這筆款項由申請雇主在送件前透過 pay.gov 支付,不是在領事館繳。依移民局 2025 年的指引,主要適用於受益人在美國境外、且沒有有效 H-1B 簽證的新申請案。法院已於 2026 年 6 月 8 日撤銷該指引,第一巡迴上訴法院於 2026 年 7 月 24 日拒絕暫停判決,而總統於 2026 年 9 月 18 日把公告延長至 2027 年 9 月 21 日。送件前請先看移民局 H-1B 網頁的最新說明。[1,6,7,26,28]
加權抽選怎麼運作?
雇主選出你的聘僱薪資所達到的最高 OEWS 薪資等級;第一級放入抽選池 1 次、第二級 2 次、第三級 3 次、第四級 4 次,再由移民局隨機抽出。若有多家雇主替你登記,以其中最低的等級為準。[3,4]
登記費多少?
每件登記 $215,由雇主在登記時支付。[19,20]
可以換雇主嗎?
可以。只要你是合法入境、新申請案在停留期滿前送出、且沒有非法工作過,新雇主送出非輕率的 H-1B 申請後(若起始日較晚則從起始日起),你就能開始為新雇主工作。[1,5]
被裁員怎麼辦?
現行規定給予最多連續 60 天(若 I-94 較早到期,以 I-94 為準)找新雇主、轉換身分或離境。若是被解僱,雇主須負擔合理的返國交通費。國土安全部已提案取消 60 天寬限期,但尚未定案。[1,5,32,33]
H-4 配偶可以工作嗎?
高可信度 必須取得 H-4 EAD,而申請條件是你已有核准的 I-140,或已依 AC21 第 106(a)、(b) 條延長 H-1B。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後送出的延期申請不再自動延長,最好及早安排。[5,35,36]
H-1B 可以待多久?
一般總計 6 年,每次最多 3 年。出境的時間可以追回;另外,PERM 或 I-140 送出滿 365 天,或已有核准的 I-140 但排不到移民簽證時,可依 AC21 延長超過 6 年。[1,5]
什麼是 cap-gap?
對 F-1 學生來說,準時送出的受名額限制轉換身分申請,會自動把 F-1 身分與 OPT 工作許可延長到該會計年度的 4 月 1 日或申請案起始日,以較早者為準。[34]
我的雇主不受名額限制嗎?
大學、與大學相關或附屬的非營利組織,以及非營利或政府研究機構不受名額限制。若你至少一半時間在這類機構執行推動其任務的職務,也可能不受限制。[1,5]
可以由自己的公司替我申請嗎?
可以,只要公司是有真實工作機會的美國雇主。若你持股超過 50% 或擁有多數表決權,必須有過半時間從事專業工作,而且第一次申請與第一次延期各最多只核准 18 個月。[1,5]
加急處理會提高抽中機會嗎?
不會,只會加快送件後的審理。[9]
$103,265 的費用已經生效了嗎?
還沒有。這是國土安全部於 2026 年 8 月 25 日公布的提案,意見徵詢已於 2026 年 9 月 24 日截止。若通過,只適用於受名額限制的申請案,並且在其他費用與任何公告款項之外另計。[24]
相關類別
內容最後審閱: 2026年9月27日 · 一般資訊,不是法律建議。
來源
- 1.H-1B Specialty Occupations - USCISUSCIS · 政府機關網頁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2.8 U.S.C. 1184 (INA 214) - Admission of nonimmigrants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ffice of the Law Revision Counsel · 法條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 3.Weighted Selection Process for Registrants and Petitioners Seeking To File Cap-Subject H-1B Petitions - final rule (90 FR 60864)DHS (Federal Register) · 聯邦公報 · 發布 2025年12月29日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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