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WEWELIVEINUSA簽證
選單
English

簽證總覽EB-1A常見補件主題

特定證據

要求傑出成就的會員資格

協會是否依知名專家評定的傑出成就來接納會員。

移民局在質疑什麼

  • 該協會(或你所屬的會員等級)是否要求在你的領域有傑出成就,並由國內外知名專家評定。[1,2]

法律標準

  • 8 CFR 204.5(h)(3)(ii) 要求的是該領域中「要求會員具傑出成就、並由國內外知名專家評定」的協會會員資格。[2]
  • 協會可能有不同等級,你所屬的等級必須要求經專家評定的傑出成就。由專家小組遴選的院士(fellow)等級可能符合,一般會員則未必。過去的會員資格也可以採計。[1,3]

補件通知通常怎麼寫

  • 解讀 這項標準的補件通知通常會要求協會章程或入會規定,以及由誰、依什麼標準審查申請人的證據。[1,4]

申請人常提供的證據

  • 解讀 協會章程或入會規則;提名與遴選程序;負責審查者的資歷;以及你的會員等級與入會日期證明。[1]

回覆常出問題的地方

  • 只依學歷、年資、繳費、訂閱刊物,或工會等職業要求取得的會員資格,都不符合。[1]
  • 不要求目前仍是會員,但若申請案缺乏近期證據,最終實質審查判斷「持續聲譽」時,可能會考量距今的時間長短。[1]

本站內容為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建議,也不建立律師與客戶關係,更不預測任何個案的結果。請依個人情況向合格的移民律師確認。

來源

  1. 1.USCIS Policy Manual, Volume 6, Part F, Chapter 2 — Extraordinary AbilityUSCIS · 移民局政策手冊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2. 2.8 CFR 204.5 - Petitions for employment-based immigrantseCFR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法規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3. 3.Policy Alert PA-2024-24: Extraordinary Ability Criteria ClarificationUSCIS · 移民局政策手冊 · 發布 2024年10月2日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
  4. 4.USCIS Policy Manual, Volume 1, Part E, Chapter 6 - EvidenceUSCIS · 移民局政策手冊 · 查核 202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