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請你當證明人,或有人打來向你查證:先確認這通電話是誰打的
朋友把你填成聯絡人、前雇主的信上寫了可供查證的電話、或某個單位打來說「我們在確認某某人的資料」。這種時候人的直覺是幫忙,而幫忙的方式會決定這件事之後好不好收拾。
先確認來源,再確認內容
打進來的電話你沒辦法從對方的說法判斷真偽。可以做的是:問清楚單位、案件或申請的編號、以及對方的姓名與分機,然後說你會回撥。
本站另有一篇(在工具站)談要主動聯絡的時候先確定你找到的是對的號碼與對的入口。回撥的號碼要是你自己查到的,不是對方報的那一組。
你只確認你確實知道的那一部分
「他在這裡住了大概兩年吧」跟「我認識他兩年,期間我去過他家」是不同的兩句話。前者是你在替對方補一個你並不掌握的事實。
本站另有一篇(在工具站)談確認你們講的是同一件事:複述、寫下來、逐字對。被問到的時候先複述一次問題,很多誤會在那一步就消掉了。
- 實際可以做的
- 我知道的:我親自看過或親身參與的
- 我不知道的:直接說不知道,不要推測
- 我不能代答的:屬於當事人自己的資料或決定
- 我需要先確認的:說你會回覆,然後真的回覆
被填成聯絡人之前,你有權先知道
如果是朋友或同事要把你寫進某份表格,在答應之前可以問:這是什麼用途、對方可能什麼時候聯絡我、以及他們會問到哪些事。
本站另有一篇(在教育站)談有人請你當緊急聯絡人時,答應之前先問出三件事。那一篇處理的是緊急時要到場,這一篇處理的是有人要向你查證——兩種都是被寫進別人的表格,但要準備的東西不同。
不要替對方保管或轉交文件
「你先幫我收著」「麻煩你轉交」聽起來是小忙,但那會讓一份不屬於你的文件出現在你手上,而之後任何關於它的問題都會先問到你。
本站另有一篇談幫家人處理文件時,先弄清楚哪些事你不能代替他們做。你這一端的版本是:能幫的是聯絡與提醒,不是保管與代答。
講完之後記一行
日期、對方是誰、來自哪個單位、問了什麼、你回答了什麼。這一行是為了你自己——如果幾個月後有人問起,你需要的是紀錄而不是印象。
同時告訴當事人一聲:有人來查證過、大概問了哪幾件事。這件事對他有用,而且能避免兩邊的說法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對不上。
本文的範圍
本文只說明可以自己確認的順序與該留的紀錄,不敘述任何機關或機構的查證程序與規定,不說明任何陳述的效力或責任,不判斷任何來電或要求的真偽,也不構成法律或移民建議。
遇到需要確認的情況,請透過你自己查證過的官方管道向該機構確認。
重點
先確認來源再確認內容:問單位、編號、姓名與分機,然後用你自己查到的號碼回撥。你只確認你確實知道的那一部分,不知道就說不知道,不要替對方補一個你並不掌握的事實。被填成聯絡人之前可以先問用途與會被問到什麼。不要替對方保管或轉交文件——能幫的是聯絡與提醒,不是保管與代答。講完之後記一行,並告訴當事人有人來查證過。